Journal of Philanthropic Studies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学会公益慈善研究专委会
资助单位:广州悦尔公益基金会
作者:袁方杰
发布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摘 要:本文试图在“经济与社会”关系的层面上,提出理解社会组织商业化的一种框架。以某社会组织与企业合作的创新实践为例,本文引入“互嵌”的概念对二者的互动和关系进行经验考察。研究发现,企业在资源运作、服务经营、目标延伸等方面嵌入到社会领域中,增强企业发展;社会组织在资源整合、治理结构、目标多元等方面嵌入到经济领域中,实现组织成长。双方在“互嵌”的过程中涌现出资源、能力、目标三个层面的机制;随着社会组织与企业的效益都得到了提升,“经济—社会”的边界变得模糊。与既有研究相比,本文基于“经济与社会互嵌”的理论命题,为理解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更为全面的视角,企社合作的案例将为社会组织商业化扩展新的成长路径。
关键词:社会组织 经济与社会 互嵌
随着我国相关政策的推动和社会需求的增加,社会组织作为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迅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然而,大部分社会组织的运营,主要依靠政府购买资金和社会捐赠,长期面临资金不足等问题。商业化作为一种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选择,具体是指社会组织运用商业手段和市场经济调整组织运作,以解决资源和管理困境。
关于社会组织的商业化,学界目前存在两种竞争性的观点,以2017年的“两光之争”最为典型。“希望工程”创始人徐永光(2017)认为,社会组织被无私奉献、免费服务的道德标准所绑架,使其无法持续发展,效率低下。他认为自由竞争的市场规则可以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商业化可以减少对政府的依赖,促进自我造血,提升效能。康晓光(2018)则明确反对,认为社会组织应该坚定信念,提供免费的公益服务。商业化发展会导致社会组织偏离初衷和使命,过度追求经济效益,降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同时难免在合作过程中受到企业的深度介入。上述争议反映了一个持续多年的争论,即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否可以在借助商业手段的同时,实现组织初始的公益性社会目标?
基于经济社会学的视角,在“经济—社会”的分析框架下,目前的研究主要围绕两个问题展开,即企业如何实现社会责任,社会组织如何以企业方式运营?针对第一个问题,既有研究集中在企业为履行社会责任(CSR)而涉足社会公益事业,以企业主导的公益创投为代表。公益创投是一种新型的社会公益领域的投资方式,主要向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技能、人才等多方面的支持。牟利企业将投资原则和市场工具应用到公益慈善领域,以实现社会责任。关于第二个问题,目前研究集中在社会组织如何尝试开展各类商业活动,借鉴企业的管理模式,包括成为社会企业(Dees,1998)。社会企业既追求某种社会价值目标,也追求利润以保障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王世强,2012)。这两个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和替代关系,价值目标可能被利润目标所挤压。这些研究存在两个理论假设:首先,社会组织被天然地预设为一种典型的社会性、非市场性质的存在;其次,“社会”与“经济”之间存在明晰的界限和不可渗透的分野,二者之间是单向度的嵌入关系。
在经验层面,我国社会组织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仍处于构造和形塑过程中,社会组织商业化的实质影响和根本意义仍然有待讨论。由于嵌入到我国基层社会的治理体系中,社会组织的实践形态极其复杂,特别是“商业元素”经常作为部分社会组织的双重特征和自然培育的结果,从而使其内在兼具“经济”和“社会”属性。而且,许多社会组织因其登记困难,只得暂时进行工商注册,以企业的身份出现(刘蕾、吴欣同,2020),这使得对相关问题的讨论更加复杂。同时,既有的研究存在明显不足。经济社会学的研究普遍从微观面向关注行动者的社会互动,强调经济关系与社会关系的相互作用(如魏海涛,2022;盛智明、李淑华,2024)。但现有研究在研究对象上不够全面,未能从组织角度深入探讨“经济”与“社会”的具体关系。企业与社会组织分别作为经济领域与社会领域的关键主体,二者的互动还有待更为充分彻底地发掘。因此,从组织面向来说,也许仍然存在从本土实践中进行理论再创造的可能。
那么,社会组织如何平衡商业手段与公益目标之间的张力,成功实现可持续运营,提供公益服务?社会组织与企业的合作是否存在合作悖论,又如何破解社会组织与企业的合作悖论,实现共同成长?“经济”与“社会”在本质上是否相互排斥?在社会组织的商业化成为争议性问题的背景下,本文基于案例分析,尝试对以上问题进行解答。研究试图使用“互嵌”这一概念来探索我国社会组织商业化的发展方向,超越以往研究强调的单向嵌入视角,呈现“社会”与“经济”之间的双向建构。接下来,基于有关“经济—社会”关系的文献,本文首先论证“互嵌”这一概念对于研究的分析价值。进而,本文根据Z公司近年与M社会组织合作的成功案例,分析“经济”与“社会”的互嵌过程,具体说明“互嵌”的展开逻辑。最后,进行总结讨论,厘清“互嵌”的机制、边界及条件。
“内嵌”(embeddedness)作为一个重要的理论概念,在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不同学科中皆得到广泛的应用。波兰尼(2017)通过分析工业革命前后的互惠、交换和再分配等经济活动,指出经济行为是嵌入于社会结构之中的。而这一概念的核心地位则归功于格兰诺维特(符平,2009)。20世纪80年代,格兰诺维特正式提出“内嵌”概念,即人们具有目的性的行动嵌入在真实的、正在运作的社会关系之中(Granovetter,1985)。就经济行动来说,诸如就业、价格制定以及生产创新,都受到个体嵌入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影响。
自此以后,“内嵌性”命题在社会科学领域引起广泛的关注。格兰诺维特关于“嵌入性”的论断,成为之后诸多经济社会学研究者开展研究所坚持的“元假设”。经济行动不仅嵌入在关系网络中,也嵌入在文化、认知与政治制度之中(格兰诺维特,2015;弗雷格斯坦,2008;泽利泽,2019;Mackenzie, 2006)。这类研究也导致了“内嵌”的泛化使用。“内嵌性”作为一个核心概念,可以简化为一个判断:经济活动总是内嵌在社会行动中,市场经济在一系列非经济要素的环绕下形成和运转,纯粹自我调节的市场是不可能存在的。换言之,经济活动只是社会行动的特例,经济活动和市场建构受到政治、文化和制度等先决条件的影响。
但是,“内嵌性”内含了一个规范性预设:经济活动需要内嵌于社会中,为社会要素所规训,否则会出现负面后果。“内嵌”蕴含着经济与社会两者之间的对立与隔离。例如,“市场涌现”命题主张,稳定的生产与价格秩序之所以在垄断性竞争市场中能够出现,是因为市场中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关系网络对于形成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性(White,1981)。这一研究典型地预设了市场活动自身不能产生出秩序,总是存在混乱。正如在波兰尼的理论中,市场活动总是被视为一种破坏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存在(波兰尼,2017),而这一点同样体现在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中。新经济社会学并不承认“看不见的手”这样的经济活动可以自发形成秩序,意图彻底消解经济活动。
“内嵌性”命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格兰诺维特(2019)的论断批判的是包括经济学与社会学在内的将经济问题与社会结构相隔离的理论观点。而声称通过“内嵌性”弥合经济与社会二元划分的经济社会学家们,实际又在分割着“经济”与“社会”的两重领域。通过宣称“经济无秩序”,新经济社会学合理地取消了经济活动的独立地位,把所有的经济活动都解释为社会性活动。市场作为社会系统中的一部分而存在,而非独立运行的系统。泽利泽(2009)就此区分出“敌对世界”和“除此而无他”两种社会观,前者主张经济与社会应该彻底分离,后者则宣称社会之外再无其他。
在社会组织的研究领域中,“内嵌”绝非新概念,很多研究都曾在不同意义上使用过类似的理论概念,以社会组织为中心,讨论社会组织如何嵌入到经济领域和企业网络之中。例如,有研究描述了社会组织在行动策略上受企业的直接影响,体现为社会组织的“企业化”运作(宋程成,2017)。市场扩张和资源环境的转变迫使社会组织向企业学习,运用商业逻辑改造管理结构和具体实践(刘蕾、吴欣同,2020)。我国的社会组织呈现一种“企业化”态势,体现为高度企业化的战略规划与组织治理。进一步地,社会组织开始转型为“社会企业”(田蓉、Lucy Jordan,2016)。社会企业是通过商业手段来实现社会目标的组织形式,兼具企业和社会的目标和价值取向。通过服务形态及其运作方式的某种组合,实现非营利组织的公益创新。
企业也通过嵌入到社会领域,在资源、制度等方面推动和支持社会组织。在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办社会”可以被看作企业与社会发生勾连的初始形态。企业办社会是指企业依据行政指令,承担着社会服务供给等一系列社会责任(史云桐,2017)。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需要履行社会责任,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重视社区等不同主体的利益需求。企业需要与社会组织相互督促、补充和合作,提供运营模式、资金资源、信息网络等方面的支持,弥补企业职能的缺失,构建完整的社会服务体系。目前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企业为社会组织提供的捐赠和服务资源上,包括企业的社区参与等(董保华,2006)。企业正在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位置越发重要,发挥的作用也越发明显。
上述研究分别强调了嵌入关系的不同方向。但总体而言,目前的研究都暗含着经济与社会的二元性,其持有的结构论使其倾向于单向嵌入,且寻求这种“内嵌”视角来刻画社会组织与企业的关系(如杨慧、厉丽,2021),忽略了社会与经济的边界既非固定,也随着情境的不同在不断发生变动。此外,有关社会组织商业化的研究大多都强调了企业的强势地位,描述社会组织如何依靠企业开展活动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冲突,却忽略了成功案例。例如,有经验证据表明企业在合作期间强行要求社会组织参考自身标准来进行评估(宋程成,2017)。社会组织在缺乏其他资源的情况下,为开展合作往往会迎合企业需求。
事实上,一些新经济社会学家提出,经济与社会的关系不止“敌对世界”和“除此而无他”(泽利泽,2009)。在《亲密关系的购买》一书中,泽利泽(2009)反对将经济行动与私人亲密关系割裂对立起来的观点,而是着力探究具体条件下经济行动和私人亲密关系是如何相互结合、渗透和支撑的。一些经济社会学家亦尝试带回“相互渗透”概念(Beckert,2006)。经济和社会的关系是平等的,社会系统和市场系统都是整体性社会的子系统,处于同一层次,并无逻辑上的隶属关系。经济系统需要社会系统的道德规范。但与此同时,经济系统基于货币的理性计算而将“经济无偏性”带入社会系统之中,提升其工具理性面向。经济与社会之间,并非存在静态分离的界限,经济也无须位于社会之下;相反,两者处在“互嵌”的状态中,渗透和交织在一起(李钧鹏、许松影,2022)。社会因素促进经济系统运行的同时,经济因素也促进了社会系统的运行。因此,不仅“经济嵌入社会”,而且“社会也嵌入经济”。
在经验研究领域,已有学者致力于引入或复兴与“互嵌性”相似的概念。例如,麦克利恩和帕吉特(2008)在探讨文艺复兴时期的经济生活时,引入了“共建”与“互锁”等概念,用以阐释经济活动与社会因素相互塑造的动态过程。在金融市场的背景下,投资者的行为并不总是受到规范性约束或社会利益的驱动,而是可能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操作。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不仅并未带来社会的解体,还促成了稳定的外部制度环境的形成。由此,即便在微观层面,经济行为与社会因素也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经济行为并非单向地破坏社会秩序,而完全有可能促进稳定社会关系的构建。此外,从“关系运作”的视角出发,泽利泽(2009)主张经济行动与社会关系之间存在一种双向的“互构性关系”。经济行动与文化背景和社会关系相关联,并不总是带来破坏性后果。然而,经济学对此已有较多探讨(如威廉姆森,2016),社会学对此的关注仍然不足,亟须在经验研究中进一步完善。
在研究层次上,“互嵌”作为一个新的概念虽然能给予理论启发,但并未作为一个分析性概念来进行经验层面的中层研究,存在内容单薄和论证乏力的情况。因而,我们有必要对“互嵌”的现实情境予以关注。本文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基于S市一个本土社会组织与企业合作的创新实践,对“互嵌”这一概念进行经验论证。“互嵌”既可能发生在个体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中,也可能发生在组织所处的制度生态与网络结构层面。在本文,“互嵌”蕴含着经济与社会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一个过程,是指社会组织在资源整合、治理结构、目标多元等方面嵌入到市场的经营体系中;而企业在资源运作、服务经营、目标延伸等方面嵌入到社会组织的网络中,实现与社会群体的关联。经济与社会双方的效益,在这样一个互相嵌入的过程中都得到了提升,而非此消彼长。
本文所讨论的案例在不同层面上对现有研究构成了显著补充,具有以下创新意义。第一,就内容而言,该案例突破了经济与社会的分析界限,社会组织和企业的角色超出了固有的属性,具有多重意义,展现了更为丰富的田野素材。在合作的过程中,双方始终处于动态的互动之中,并依据交互演进来共同发展,有效拓展自身的资源基础、行动能力和组织目标。第二,与以往研究多局限于企业的影响不同,本研究将社会组织的主体角度也纳入关键一环,与企业共同构成了“互嵌”中的一体两面。将二者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加以考察,实质性地扩展了研究对象,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企社合作的完整过程和关键环节。
结合上述理论,可以这样分析社会组织与企业间的“互嵌”机制及其后果。通过与社会组织的深度合作,企业在组织意义上嵌入到社会组织的社群网络,借助社会组织的运作基础达成市场目标,实现社会责任。首先,企业的资源传递嵌入到基于信任、互惠等建立起的社群网络,整合跨组织资源。其次,企业在社会组织的协助下重塑服务形态,构建动态能力,实现了收益提升。最后,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实现市场盈利目标,更具商业竞争优势,也提升公益效用,串联起组织合作的公益性和商业性。组织目标逐渐呈现“经济”与“社会”的双元特性。
在商业化转型中,社会组织能够将自身嵌入到市场体系和情境中,有效利用Z公司的各种商业资源,提高适应性能力,实现多重目标。首先,社会组织基于Z公司提供的联结网络,发展出灵活广泛的资源渠道,整合跨组织的异质资源。其次,在合作过程中,社会组织借鉴企业化的能力建设,实现公益服务更加专业精细,运营更加成熟高效,有利于构建起稳定的社会关联。最后,社会组织通过发挥商业化优势,为自身争取到充分的治理条件,灵活化解了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无法兼得的难题,实现了多元目标。面对彼此冲突又相互依存的发展目标,社会组织在商业化转型中仍然能够有效地维护公益目标,维持和强化自身的社会基础,同时利用市场手段来反向塑造传统治理形态。本文的基本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
首先,当前中国的企社合作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因而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选取案例研究方法对研究问题进行分析解释。个案研究的核心在于发现和深入描述社会机制的展开过程,从而理解和解释独特的经验现象,在特殊知识和一般知识之间建立联系,并以探索性方式把握和拓展现有理论体系的边界。在案例选择方面,社会组织的商业化转型是社会组织面临的普遍性问题。M组织在商业化转型上自主探索出了一条创新道路,且与企业的初步合作取得较好成效,在启发性、代表性和可执行性方面,契合了个案研究对典型性的要求。
本文的研究资料主要来源于文献资料、深度访谈、参与式观察等,力图从多方数据进行相互验证,提高结论可信度。2023年初,经熟人介绍,笔者先与M组织进行了初步接触,确定这一代表性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并长期密切追踪。在与关键报道人建立良好的私人关系后,笔者开始选取M组织作为田野观察点,在调查对象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开展参与式观察,并与企业相关人员一起参加内部会议。随后,在负责人的帮助下,笔者得以查阅大量内部文件,充分发掘案例信息,包括合作过程、项目资料、战略思路等。笔者对两个组织的负责人进行了多轮深度访谈,并保持密切联系。笔者还对其中涉及的相关主体进行了在线访谈和非正式访谈,主要包括双方的管理层、工作人员等。此外,根据研究伦理和受访者要求,本文对所有相关信息做了匿名化处理。
本文所使用的案例来自Z公司与S市M社会组织合作的案例。M组织,作为一个社区社会组织,成立于2015年,是在P区注册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M组织的业务主要是为女性群体提供各类公益服务,在女性服务、社区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逐步形成了以家庭、妇女服务为优势的服务领域,覆盖S市内多个行政区域。目前,M组织在S市有多家服务网点,现有常驻工作人员14人。M组织作为以社会力量为主导的组织,旨在为组织成员提供多种公益服务和支持,具备了鲜明的公益目标和非营利特征,在规模、功能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典型性。
Z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专注于女性健康及服务的商业公司,注册资本超千万元。Z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保健用品研发、生产、营销,日用品销售等。该公司还计划成立F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健康管理、生活介护、精神慰藉、课程培训四大服务为核心,并计划自主开发有关女性社交的App。相对于M组织,Z公司具有强大的资金、技术、人才支撑及完整成熟的商业管理体系,使其开展的相关服务更具专业性、服务范围更具广泛性。在行业内,Z公司在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与服务上具有一定的领先性,也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为了更好地提供公益服务,许多社会组织都在通过不同方式来探索商业化途径,与企业合作是典型方式之一。M组织寻求合作的缘起是为获得更多的资源支持,其开始向市场募集资金。同时,M组织受到当地团组织系统的表彰和重点培育。经介绍和联络,M组织的领导人很快与某基金会和Z公司建立起联系,共同启动了一个发展项目。该项目的核心是借助商业和社会组织的跨界匹配,推动志愿者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这为M组织获得进一步的接触提供了契机。之后,M组织领导人向Z公司的管理层表达了进一步合作的想法,获得了Z公司创始人的认可。两位领导人在理念上一拍即合,逐渐开启了深度合作。企业的大力支持显著改善了M组织的运营状况,使其提升了服务效果,扩大了影响范围,成为相关领域中的佼佼者。而Z公司借助社会组织来提供各类服务,有效应对市场需求,帮助企业在外部变化下重建自身与社会的联系,进而实现了多方共赢。接下来,本文将基于具体案例说明“互嵌”展开的具体机制与后果。
Z公司创始人希望在实现个人商业价值的过程中,通过提供社会服务,反哺消费者等相关利益群体,实现社会价值。为将其理念付诸实践,Z公司作为一家企业,除了最基本的经济责任外,还需要具有社会责任。于是在多方推动下,Z公司开始与M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为M组织提供一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以此促进其可持续性发展。自2019年至今,Z公司与该组织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但是,这种合作关系又区别于“纯粹的市场合作关系”。在本案例中,Z公司的要求往往是柔性的,很少干涉社会组织的管理与运营。而社会组织本身为保证更好地维持自身发展,需要对合作项目负责,在资金使用透明、项目完成度等方面定期报告。
此外,Z公司也希望通过社会组织强化或延伸自身的销售网络,从而主动与社会组织进行接洽。
我们感觉当前的销售业务越来越难做,通过社会组织以一种软性的方式来宣传,看看有没有可能拓展新的方式。(访谈记录:20230801)
可见,在日益复杂而快速变化的商业环境中,为适应外部变化,实现盈利目标,企业也需要不断进行创新。因此,为了拓展销售渠道,实现商业创收,Z公司也有动力持续与社会组织进行深度合作。但是笔者采访中,管理层也存在不同意见。大部分受访者表达了对于与社会组织合作的赞赏与认可,而其中有一位认为无法估量这种合作在商业意义上的可行性,持有相对谨慎而保守的态度。在他看来,企业通过社会组织进行未有明确模式可效仿的创新活动,仍然可能是比较冒险的。而对于社会组织来说,他们需要在符合公益目标的意义上,尝试塑造新的合作治理关系。
首先,Z公司通过组织联动的方式,嵌入到新的联结网络,盘活了企业的资源对接通道,使其得以涉足新领域,实现开放共享。作为一个社区社会组织,M组织自成立以来,就与街道、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也与民政局、妇联、团委有紧密联系。因此,M组织在拓展服务合作网络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Z公司还邀请M组织的社会工作者和督导进行课程教学。这帮助企业在专业服务发展、社会责任等方面获得了经验支持,实现了知识共享。同时,通过M组织的关系网络,Z公司能够邀请高水平的政府官员进行政策宣传,提升企业的公共服务能力,利用党建工作来规范企业成员的意识形态差距,主动缩小与政府的认知差异,赋予更多的合法性。
企业也拓宽社会组织的互动纽带,与服务群体直接保持紧密联系,能够直接定位和创造目标消费群体。近年来,Z公司的服务水平和产品质量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但面临社会认知度不高的问题。一方面,民众对相关服务的了解较浅;另一方面,对于服务的专业性缺乏充分的信任。因此,Z公司需要加强公信力建设,形成一种品牌效应,吸引更多的服务对象。对于企业来说,为社会组织的活动提供赞助,用公司名称冠名也是一种品牌宣传方式。
品牌需要被看见,这对我们很有帮助。(访谈记录:20230829)
M组织每年举办大小社区类活动上百次,参与人数数千人,例如有关女性主题的读书会等俱乐部产品。每年该组织都有大批来自社区的会员加入。这些会员自组织的社群趋向本来就是存在的,完全源自社会群体的需求,通过社会组织得以实现。因此,Z公司察觉到其中蕴含的机遇,希望能够通过为其活动冠名,借用这些趋势,及时捕捉服务诉求,快速提升本身产品的品牌效应。
在此过程中,Z公司积极地与社会组织进行服务联动和实践尝试,建立创新形式的嵌入关系。Z公司一直在针对特定的女性需求,开发和销售保健产品。
在产品战略方面。我们现在主要就是通过主抓产品建设、产品研发、产品标准,用产品打造团队。(访谈记录:20230901)
由于与M组织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Z公司考虑到M组织的许多会员都是职业女性,便尝试利用M组织的线上会员微信群,探索服务渠道。Z公司的相关人员会在群内发布特价的团购商品,由公司统一配送和售后。群里的会员在线选购后,可以凭购买记录线下提货。同时,Z公司的产品不仅能够根据会员的需求不断更新商品类目,还向会员提供福利,将市场化行动融入情感关系,保证信任关系的长期稳定。M组织经讨论决定,免费为Z公司做宣传,允许在线下服务点定期开展售卖业务,方便会员线下体验产品、礼物和免费服务。组织负责人对于Z公司进行此种明显商业取向的经营行为,保持高度关注。
我们也知道,这种行为存在争议,不加强监管会出现大问题。我们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加强监管并且低于市场价。(访谈记录:20230912)
Z公司在M组织的严格监管下,策略性地降低利益诉求,甚至提供一些无偿服务,为“会员群”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与便利,一经推出便受到会员喜爱和认可。
利用项目制形式,企业嵌入到社会领域,在业务结构上围绕项目开展合作,同时兼顾经济目标与公共目标,达成目标共识。在减肥健康食品市场中,产品普遍存在口味不佳的问题,而一些口味较佳的产品普遍价格偏高。因此,Z公司提出自主开发保健产品的设想,生产物美价廉的低脂健康食品。在与工厂和研究机构合作的过程中,Z公司的研发一直面临缺乏志愿者的问题。一位高管提议,可以通过M组织找到足够多的志愿者,吸取更多客户意见,转化为市场机会。在M组织的支持下,Z公司通过社会组织的社群网络有效招募参与产品调研的志愿者。Z公司利用其市场化认知,通过与M组织的合作激励了志愿者的积极参与,为支持产品研发注入新的社群手段。这一模式获得很大的成功,产品迅速获得超过数百万元的收益。而M组织在推介Z公司的项目时,会主动保证合作过程的透明公开,并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监督,以防止相关利益方遮蔽服务的公益属性。M组织更是因此获得了会员的认可,这也利于组织之后开展相关服务。
总体而言,以上对Z公司的分析展现了三个层面的嵌入机制。就合作结果来说,企业选择主动将资源运作嵌入社会组织的社群网络,通过社会组织的支持来强化自身;企业在社会组织的协助下重塑服务形态,构建动态能力,实现了收益提升;企业在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中,既促进市场盈利目标,也提升公益服务的效用,串联起公益性和商业性。
社会嵌入经济是指社会组织在资源、管理、目标方面也会借重市场支持,这也是社会组织愿意且主动寻 求与企业合作的原因。本案例中,Z公司主要提供资金支持和资源整合,充足的资金保障使得M组织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不计短期亏损,在不依赖于政府购买的前提下,可以持续性地提供高质量服务。此外,M组织也借鉴了Z公司有关的发展经验和管理模式,这有利于其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综合性力量。
社会组织的资源网络以市场逻辑和企业互补为基础,成功整合多重外部资源。Z公司的资金支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直接购买M组织的服务,以促进企业更好发展,但是这种形式的收益占比很少。二是企业直接为M组织开展相关项目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这种支持是社会组织资金来源的主要部分。
像我们的服务规模,企业的资金能占到50%左右吧。(访谈记录:20230907)
企业的这部分资金能够保证M组织的正常运作和维持。相比之下,其他社会组织当政府资金投入不够时,经常出现资金运转困难的问题。
比方说,有的地方会出现资金短缺的状况,而我们就不会。因为我们一旦资金周转不过来,企业就会资助我们。所以说还是有优势的。(访谈记录:20230903)
另外,M组织为整合更多的资源,会通过Z公司联系相关企业,使之与M组织合作,拓展新的资源通道。在社会组织中,领导人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组织的发展轨迹。M组织的负责人早已意识到社会组织提升“造血”能力的重要性,致力于实现组织资金来源多元化。例如,M组织会通过开展女性权益科普方面的服务,获得相应的资金补给,有效提高组织的自我“造血”能力。
像我们有时候会承接企业方面的服务,这个资源就给我们了。一方面,有时候公司也会推荐一些商务上面有合作的企业。如果这些企业有意向,我们自己就去和企业联系,为他们企业员工开展一些女性服务和培训课程之类的。(访谈记录:20230905)
最后,M组织借助Z公司的商业网络,成功链接到5家企业,全面负责这些企业有关女性权益保障的工作安排。汇集Z公司提供的资源保障,社会组织成功实现公益服务更加专业精细,运营更加成熟高效。
借助企业提供的场地等空间和实物支持,M组织成功融入新的社区,形成常态化服务模式,提升治理成效。M组织在社区开展活动时,有时需要收集居民需求和开展宣传活动,面临与社区居民建立信任关系的初步挑战。组织负责人在与Z公司商议后,决定由Z公司资助,在一些社区活动室租用场地、办公室或功能室,为其提供充裕的空间条件。在组织这些活动的过程中,M组织既获得充足的活动资助和经营场地,也得到人力支持,可以满足举办大型活动的场地需求。免费的场地便利为其提供了邻近优势,提升了居民对M组织的熟悉程度,快速取得了居民的初步信任。M组织在不少社区居民中人气大增,而在社区展开公共服务,压缩了获得社区资源和信息传递的时间,也有利于率先知晓社区的复杂情况。由此,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发端,凭借丰富的活动项目和资质深厚的专业服务,M组织在社区空间聚集大量人气,成为社区治理中重要的活动主体。
为了增强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M组织借鉴企业的管理模式、发展经验,尝试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了找到最适合当前发展需求的服务项目,M组织会根据会员需求,不断调整服务类型,并专注于提高服务的有效性和专业性,积累专业的会员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M组织背靠Z公司的商业资源,尝试共同在线上开展直播活动,试图以全新方式打造品牌,提供特色服务,使之形成专业化的效应。Z公司也会扶持和配合社会组织的制度培育,包括加入M组织的理事会。例如,Z公司帮助M组织进行年度预算评审。
我们有时候帮助其进行预算审计,做一些调整,比如报告中不合理、不合适的,或者程序出错的。(访谈记录:20230905)
Z公司的专业人士还会指导M组织建立成本管控的监督制度,尽量地降低成本支出,优化资源使用效率。通过借鉴Z公司的经营方式,社会组织能够开展特色的专业服务,提高在同类型组织中的竞争力。
M组织还通过建立激励制度,从绩效方面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人力资源也是社会组织运行的重要部分,能够保证组织提高工作效率。非营利组织常常通过使命目标,从价值观层面提升员工积极性。但这样的治理结构无法形成对创始人个人决策的有效制约,也难以对不同利益诉求进行有效协调。
我们目前打算规划新的薪酬制度,之前中高层人员的薪酬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像项目督导这样的职位,现在我们都打算为其提供高薪酬,这样也能激励我们的员工,也能够给更多同事信心,相信在这个平台,大家都有发展空间。别的机构可能只设置基本的核心岗位,而我们可能会在一个组织里面,设置多个管理岗位。这样,对于员工来说,能够给他们提供更多机会和更广阔的平台。(访谈记录:20230913)
同时,M组织借助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社会上获得更强的公信力,可以吸引更多人才到社会组织工作。
鉴于商业化运作模式的营利取向,M组织同样保持谨慎防范的态度,巧妙地借用企业化的考核逻辑,建立严格的监督和规范体系。为防止商业运营有偏离其职能定位的风险,M组织以正式制度的形式牵头制定了一系列标准,以保证组织的公益服务实践。在具体的商业项目时,任何商业行为都需得到M组织理事会的授权和批准,严格执行“全面评审、全面监督以及全面评估”规定。在项目实施时,组织理事会需要按照会员要求,对其开展状况进行评估,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以起到积极的监督作用,确保服务的公益属性最大化。这一过程是非常严格的,在于确保公益的最终目标得以实现。M组织明确意识到,如果无法对与Z公司的合作本身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管,则容易引发内部矛盾。换言之,在追求商业合作的前提下,M组织所践行的目标仍然是对该组织所认定的公益价值的确认。利润目标在合作中被置于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即便如此,M组织仍然对商业化合作和经济行为进行积极的修正和建构,建立与会员的持续信任依赖关系,打造出适合自身特点和属性的商业策略,成功走出商业化的困境。
综上所述,M组织在保持独立原则的基础上,与Z公司的紧密合作表明三个层面的能动嵌入:就初步合作的结果,社会组织基于企业提供的联结网络成功整合跨组织的异质资源;社会组织借鉴企业化的能力建设,实现成熟高效、专业精细的公益服务;面对多元目标,社会组织通过发挥商业化体系的优势,灵活化实现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
面对各种内部和外部困境,社会组织为了更好地实现公益目标,尝试商业化来获得组织生存和开展社会服务所必需的资金和其他资源。在上述Z公司与M组织的案例中,表现为一种“双向嵌入”或者是“互嵌”的关系,企业与社会组织的力量,都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本文通过案例分析,明确了企社合作成功的运行逻辑,表明“互嵌”通过资源机制、能力机制、目标机制展开。企社双方将自身发展与对方提供的机遇、网络和资源相结合,不断动态调整资源统筹、行动能力和组织目标。企业的利益得到一定限度的提高,社会组织也获得发展和支持。通过揭示了“经济—社会”的“互嵌”过程及机制,本文既从经验维度拓展了研究对象,也深化了“内嵌性”命题的理论视角,对“经济”与“社会”的关系及边界有了更充分的理解,推动新经济社会学理论的发展。同时,本文对成功案例的关注,推进了对社会组织商业化问题的研究,为探究商业化路径提供了可能的实践启示,对于促进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模式也存在许多潜在风险和挑战。研究还存在一定的局限与值得深入的未来方向。
“互嵌”的理论框架认为“经济”与“社会”之间,既不是单向的“嵌入”关系,也不是互斥的“分离”关系。而“经济”与“社会”互嵌的条件与后果,都没有清晰解答。换言之,具体什么边界、条件和机制能形成“互嵌”状态,而不会演化成为“一边倒”,仍然是有待探讨的问题。本文的案例可以提供一定的启示。实际上,就本文而言,Z公司和M组织的合作之所以有所成效,具有相当程度的条件限制。Z公司在实现宣传和盈利目标时,给M组织自身实践其实留下了相当大的空间。只要社会组织能够在其活动中提供一定宣传,就可以算完成商业目标。在相当程度上,Z公司的这种合作是一种非强制或者控制的策略,虽然以企业的盈利目标作为模糊导向,但更多的是支持与发展,而并非一种强行干预和限制。另外,M组织之所以可以没有沦为附庸,是因为该组织自身就具有独立自主的运行能力和理念。作为发展成熟的社区社会组织,该组织具有深厚的社群基础,才能够向企业提供社群服务,在合作中保持相当程度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在此基础上,M组织才能够积极学习商业思维、运用市场手段,力求成功突破发展困境。据此可知,社会组织只有自身具备自主性,才能通过“互嵌”实现双方关联的目标。这恰恰也不同于诸多研究所经常揭示的社会组织商业化。在这些研究中,社会组织只关注资源的分配和传递,组织本身的发展基础并不重要。
由此可见,“经济—社会”的“互嵌”也是有条件的。本文的案例分析对“经济”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及其边界变化提供了更充分的理解。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的不断“互嵌”表明,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并没有固定边界,而是在具体的实践互动中不断重构。因此,“经济—社会”的边界具有模糊性与流动性,不只社会活动形塑经济活动,经济活动也重构社会活动。由此可见,“经济”与“社会”是连续统一的,两者的边界是一种非常模糊的存在,在现实世界会根据情境发生变动。这意味着“经济”与“社会”之间是“互嵌”关系,并非零和博弈。经济领域与社会领域间的有效互动,能够使双方的效益都得到增强。同样,发挥“互嵌”的作用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边界,在二者之间寻找一种平衡。在本案例中,企业与社会组织的“互嵌”需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进行,才能既促使合作持续进行,保证双方都获益,又不至于承受过重的合作成本。否则可能同时造成“经济”和“社会”的失败,导致合作破裂。这表明,未来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探寻平衡的可能路径和机制。此外,任何纯粹的社会活动,或者没有任何的社会基础的经济活动不属于本文所讨论的范畴,亦不在理论的基本适用范围之内。
“内嵌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概念和命题,在学界引发了广泛讨论,围绕这一概念本身及其衍生议题的研究也层出不穷。但现有的“内嵌性”理论,对于中文学界来说,无论是其适应性还是解释力,都显示出了一定的局限性。相当长时间里,中文学界的相关研究较多受到西潮的影响,这些学术观点对于有关“经济”与“社会”关系的讨论来说,颇具借鉴意义。但本文认为,以“内嵌性”为核心的新经济社会学其实未能全面概念化“经济”,对经济与社会的理解也过度受限于传统社会观的预设,大多将其描述对象局限于经济关系与社会关系。而且,本研究不仅关注“内嵌性”理论所关心的社会领域对经济领域的影响,而且注意到经济领域对社会领域的反向赋权作用,探究了二者的“互嵌”效应。就此而言,本文以“经济与社会的互嵌”为核心命题,既从经验维度出发,对“内嵌性”这一理论命题和研究对象进行拓展性研究,也推动新经济社会学与更宽泛意义上的社会理论的发展。
一方面,对于市场力量的强势,社会组织并不只是消极适应和接受,而是能够扮演引领者的角色,积极营造自身实践,实现“社会嵌入经济之中”。就此而言,以往的文献多讨论企业意志对社会组织行为的塑造。在社会学的普遍观点看来,市场活动和经济行动具有高度理性化的特征,行动者遵从理性选择和成本收益的严格算计,讲求对等交换的核心原则。因此,在这一视角对经济后果的理解中,市场活动必然瓦解社会价值,并且最终瓦解整个社会秩序的基础。本文的观点与之不同。在本案例中,社会组织转换为“主角”之一,主动开启机会为自身争取到充分支持,实现自身治理角色的升级和蜕变,同时发挥社会职能为企业创造条件。社会组织既可以通过社会途径来实现市场目标,也可以通过企业来吸纳社会资源和获取支持,还可以通过经济网络建构来建立社会联系。这些策略有助于社会组织建立坚实基础,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另一方面,Z公司的合作行为表明,企业需要认识到社会组织作为新兴力量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在市场环境的快速变迁中,组织经常面临新的发展需求。因此,为了适应外部变化,企业需要不断动态调整战略布局和行动策略,主动寻求资源与机遇,使其在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本案例揭示了在专业服务领域优秀的社会组织如何为企业创造机会。企业需要采取一种更加开放的态度,并构建一个灵活的组织体系,以便更好地适应与社会组织在运作逻辑上的差异。从多元化的市场行动再到与社会组织的资源联动,Z公司展现出了积极的能动性。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下,现代企业不应只有以逐利导向来获取合法性及资源,而应该尝试从市场主体转向治理主体,介入社会治理与社会责任的实践,通过积极参与非市场活动来塑造与社会之间的新型互动关系,并在此过程中寻找市场机遇。
因此,本文不仅回应了相关领域的研究争论,也实质性地展现了企社合作在中国情境下的合作机理,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学理论的本土化。中西方社会在诸多方面存在差异,也体现在“经济”与“社会”的本体关联程度,二者的互动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形成了不同的模式。西方的市民社会较早形成,随着工业时代的经济发展,市场与社会长期处于不断的互动博弈中。特别是进入20世纪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高速发展,逐渐侵蚀社会领域,市场逻辑开始取代生活逻辑,二者之间渐行渐远,乃至“脱嵌”。社会运动和非营利组织的兴起,便是基于市民社会和结社传统对市场支配的校正和抵抗。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和社会组织之间的正向关联在逐步减弱。相比之下,就中国社会的经验现实而言,企业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契合变得更加紧密,二者的“互嵌”趋势越发显著。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转型发展路径从“总体性社会”出发,国家、市场与社会之间形成独特的关联和互动(史云桐,2017)。随着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变革,互动式治理更进一步强化了市场机制和社群机制的积极互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公共治理体系中的角色既有一定的差异性也有相当的重叠性。这一历史背景是我们在中国理解“经济”与“社会”时需要特别注意的。这种趋向说明,为了适应新时代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求,企业与社会组织在不同方面其实是可以建立共识和合作关系的,这也有助于优化市场体系与社会群体之间的责权边界和合作治理关系。
另外,M组织在使用商业手段弥补资源不足的同时,也随时面临着商业手段对其所持守的社会使命的不断冲击,部分功能和主体地位的弱化也是一种可能的隐患。目前在我国,由于公益领域及行业内不成熟的制度建设,社会组织的商业化面临较大风险和挑战,企业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也会遭遇较多瓶颈问题。实际上,M组织的拓展性服务的营利取向是否对公益性产生挤压,Z公司的合作究竟是为“公益事业”服务还是为“商业目标”服务,尚需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实现商业与公益的协同作用与良性互动仍然需要很多努力。商业行为本身具有漂移性,如若其因市场变动而中途退出合作,社会组织势必面临公益属性和机会空间的空心化风险。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社会组织仅靠“利他主义”的价值驱动,在当前环境下很难生存,实现公益目标更是困难重重,为了避免行政力量过度插手公益事业,与商业力量的合作似乎也难以回避。有些研究对公益与商业关系的理解失于片面,与其尽量将经济活动排斥在外,我国社会组织更需要审慎考虑这一发展策略。国外的社会组织在这一方面业已进行了有益的探索(Ehrlich et al.,2019)。在对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准确认识的基础上,社会组织应正视市场利益,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对于社会组织是否需要进行商业化转型,关键在于是否有助于社会组织在保持自主性的基础上实现其社会职能。
本文探讨的合作框架与广泛认可的“公益先行、商业随后”策略相契合(徐永光,2017),为探究企业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提供了可能的实践启示。首先,不能简单地将社会组织的所有职能外包给市场部门,也不能仅仅在身份和角色层面上实现嵌合。相反,应当确保社会组织在服务供给中拥有主导权的前提下,努力打造一个多主体共同参与、全程协作并相互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其次,社会组织面临多元化、开放性和流动性社会环境中的多重挑战。这需要社会组织激发那些自发形成的内在资源,以满足自身发展需求,展现社会组织的活力。当前,政府、公益以及学术界普遍关注的核心议题是如何构建一个切实可行的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对于在新治理形势下相对“弱势”的社会组织来说,市场力量的合理运用能够起到赋权作用。即使社会组织未必能通过“互嵌”而实现全面飞跃,也在事实上增强了组织的治理能力。在本文中,M组织提供和培育社群网络,随后通过融入商业运作模式,向社群提供高质量的公益性服务,成功实现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说,在这样的合作性关系中,蕴含着一种使市场领域与社会领域真正实现合作治理的可能性。此外,本文基于单案例的研究对象,在区域、行业等方面具有一定特殊性和局限性。未来的研究可对不同治理情境下,不同区域背景、不同行业类型中的企社合作展开探讨,并对本研究提出的理论命题进行多案例的验证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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