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rnal of Philanthropic Studies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学会公益慈善研究专委会
资助单位:广州悦尔公益基金会
作者:杨晓奇、陈太勇、朱健刚
发布时间:2025 年 12 月 04 日
摘 要: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s)在全球南方的实践不断加深,但现有研究多聚焦于 INGOs进入地方后的适应过程,相对忽视了本土经验反哺全球实践的可能性。针对这一问题,本文以四川海惠助贫服务中心为个案,结合其从国际小母牛组织中国项目到完成本土化转型,再到建立海惠国际公益园的历程,探讨其如何通过组织学习积累可迁移的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再全球化。文章从制度、价值与关系网三个方面,说明四川海惠助贫服务中心在本土化过程中完成了从单环到双环学习的转化,进而形成应对异质制度、协商不同价值、搭建协作网络的能力,从而展示了本土经验的跨国迁移路径。本研究不仅丰富了关于INGOs 全球—地方关系的理论讨论,也为中国及全球南方社会组织的跨国行动提供了实践借鉴。
关键词:国际非政府组织 本土化 再全球化 组织学习
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越来越多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s)进入“全球南方”国家,在贫困、环境、教育、性别不平等等领域开展工作。通常而言,为了能够相对顺畅地在不同国家开展项目,INGOs 的项目模式与价值观念往往较为普适且成熟。然而,项目的具体实操往往是在复杂的地方情境中进行,因此能否获得合法身份、能否融入地方网络等因素,都对项目是否能够持续推进具有重要影响(Gibbons & Otieku-Boadu, 2021)。换而言之,INGOs 进入地方后的本土化工作对于组织在当地的存续具有关键作用。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INGOs 的本土化调整引发了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当 INGOs 本土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其跨国运作的能力是否会因此削弱?目前,已有研究已较为充分地揭示了 INGOs 在本土化过程中的困境、路径以及策略,但对本土化之后的组织实践与组织发展关注较少。事实上,组织在应对陌生环境的过程中常常能够积累一套应对机制,如果这些经验可以在新的场域中继续被重新激活,那么本土化就不再是全球流动的终点,而可能是另一个起点。
基于这一判断,本文认为“本地化—再全球化”之间并非断裂关系,而是一种可以通过组织学习实现能力迁移的连续过程。为了阐释这一观点,本文将四川海惠助贫服务中心作为案例,通过该组织在中国的本土化转型过程,以及转型后到泰国开展跨国项目的经历,展示了一个脱胎于 INGO 的中国本土社会组织,如何从本土化经验中积累组织能力,并将之用于新的跨境实践。
值得注意的是,本文所展现的“再全球化”,并不同于较为主流的“从北到南”的全球化。在经典叙述中,全球化常被视为一种以全球北方为中心的单向扩散(Pieterse, 2000)。然而,随着“全球南方”在经济、政治与文化等方面的积累与转型,加之“全球南方”社会具有某些相似的发展经验,越来越多来自“全球南方”的规范和经验也应该得以参与全球化过程(Grugel & Uhlin, 2012)。
此外,“再全球化”也不等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出海”或“南南流动”。“出海”多指组织或企业从本国走向海外的单次性进入,虽然强调地理上的跨越,但不必然包含本土化阶段中的能力积累阶段;而“南南流动”则聚焦于“全球南方”国家之间的人员、资源与经验交流,不强调流动过程中的适应及嵌入环节。
综上所述,本文所称的“再全球化”是一个与本土化过程关系密切,需要与本土化过程对照理解的动态过程,其意味着在本土化阶段积累出可迁移的核心能力,并在新的跨境或跨区域场域中将这些能力重新激活,从而实现可持续且具有适应性的全球嵌入。
本文将运用“组织学习”的理论视角,分析 INGOs 在本土化过程中的组织能力积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这些能力如何帮助组织在本地生存下来,并进一步有益于其实现再全球化。本文的分析能够为理解 INGOs 的跨国行动提供新的线索,也让我们能更清晰地观察到“全球南方”不只是全球化的被动承接者,还能在知识生产与制 度创新中发挥主动作用。同时,全球化也并不是单一源头、单一方向的,而是由多个行动者、多个起点共同建构的过程。
随着跨国问题的复杂性日益提升,且常常超出单一国家的能力边界,国际非政府组织逐渐成为全球治理体系的重要补充(Kajimbwa, 2006)。Keck与 Sikkink 通过“跨国倡议网络”理论指出,INGOs 可借助信息政治、符号政治和杠杆政治等手段,促使国际社会对某一议题产生关注,并推动政策变革。这一理论为我们理解 INGOs 的跨国影响力提供了早期框架(Keck &Sikkink, 1999)。此后,Fisher 从全球治理的角度强调,INGOs 能够在一些国家能力较弱的地区承担起公共品供给责任,填补国家与市场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空白(Fisher, 2003)。
虽然 INGOs 的实践具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但其角色也引发了激烈的学术争议。其中一个质疑是:尽管 INGOs 具有道德正当性,但它们在“全球南方”的实践也有成为“西方中心主义”延伸的风险。正如埃斯科瓦尔在《遭遇发展——第三世界的形成与瓦解》中尖锐地指出,如果 INGOs 的项目设计和执行逻辑植根于西方发展经验,可能会在无意中再生产后殖民权力关系,使得“全球南方”成为被治理的“他者”(埃斯科瓦尔,2011)。
为回应这些批评,部分学者开始关注 INGOs 的“本土化”过程。在中国情境中,已有研究揭示了 INGOs 本土化过程中在制度环境(马秋莎,2006;谭三桃,2008)、文化适应(沈海梅,2007)、地方关系(郭占锋,2012)以及资源筹集(韩俊魁,2006)等各方面遭遇的多重挑战。为应对上述挑战,INGOs 发展出了多样化的本土化策略。例如,李东晓利用“勾连”视角总结了 INGOs 为进入地方而呈现的“表达性行动”(李东晓,2018),朱健刚等人提出“认知 - 文化 - 结构嵌入”框架,强调 INGOs 在项目实施中会对自身的价值叙述进行主动调整(朱健刚、景燕春,2013)。
尽管这些研究有效揭示了 INGOs 如何嵌入中国的制度与文化网络,但大多数仍停留在“如何适应”的层面,从而忽略了一个关键可能:适应并不意味着被动,适应性调整往往也是一种复杂的协商过程,它可能推动组织内部的能力生成,并形成新的行动模式。因此,我们不能仅将 INGOs 的本土化理解为一种对地方的妥协,也应该看到过程中组织能力的持续积累。这一认知将拓宽我们对本土化的理解,也促使我们重新审视全球南方在塑造全球秩序中的潜在力量。
由此提出本文的核心研究问题:本土化能否以及如何成为新的实践能力与知识资源的生成机制?如果 INGOs 在嵌入地方社会的同时,能够孕育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组织能力,并再次走向国际舞台,那么本土化与全球化之间的关系将不再是终结与起点的线性逻辑,而是一种相互影响的循环过程。
在已有研究中,制度理论、资源依赖理论等相对成熟的组织理论,已经对包括 INGOs 本土化在内的诸多组织现象进行了较好解释。例如,制度理论对组织为获取合法性而产生的种种行为较具解释力(郭毅等,2007),资源依赖理论能够较好地解释由依赖关系产生的权力关系与博弈动态(虞维华,2005)。然而,这些组织理论更聚焦于组织的适应性调整,较少关注组织的能力生成与跨境迁移机制。换言之,针对本土化反哺再全球化这一现象,现有理论鲜有直接解释。
基于此,本文引入组织学习理论作为分析框架。这一视角与本研究的适配性在于:本土化反哺再全球化是一个跨时间与跨空间的过程,需要揭示从地方经验沉淀到跨国应用的链条。而组织学习理论强调在组织与环境的持续互动中,如何通过经验积累、反思、调整等一系列环节实现能力发展。因此,与制度理论、资源依赖理论等理论相比,组织学习能够以能力积累与能力迁移为沟通节点来整合“本土化—再全球化”两个阶段,为理解“全球—地方—再全球循环”提供一个动态且统一的分析框架。
组织学习理论最初源于对企业和公共组织应对环境不确定性的研究。其核心主张是:组织在面对不确定性时,会通过反馈修正与规范调整来发展自身能力。Argyris 与 Scho¨n 提出的“单环学习”(single-loop learning)与“双环学习”(double-loop learning)模型,对学习的不同层次进行了重要区分(Argyris & Scho¨n, 1997)。单环学习是指组织在既定目标与假设体系下,通过调整手段、流程或策略实现渐进式改进,聚焦于如何“正确地做事”。相 比之下,双环学习则要求组织跳出既定的目标框架,对支撑行动的基本假设、制度逻辑和价值观进行反思与重构,关注“做正确的事”。
虽然组织学习视角与本文的研究对象较为契合,但现有的单环 / 双环学习框架主要是在组织整体层面进行分析,强调区分渐进式调整与底层逻辑重构这两个不同的学习层次,并未进一步细分不同的学习领域。而在本土化反哺再全球化的过程中,组织学习往往涉及多方面能力,且不同领域的学习节奏并不完全一致。基于对四川海惠助贫服务中心本土化与再全球化过程的长期观察与资料分析,本文将单环学习与双环学习的区分进一步细化到三个核心的能力生成维度:制度协商、价值营造与网络搭建。
第一,制度协商。INGOs 应对陌生制度的单环学习可能体现为“见招拆招”的策略应对,例如修改项目实施程序、将活动名目转化为政策支持的术语等等。然而,部分组织在长期互动中可能发展出更深层的制度理解,包括如何寻找适合自身的制度生态位、如何把握政策变动的窗口期等。这些超越被动应对的能力习得,为组织在其他国家开展项目提供了可迁移的制度判断力。
第二,价值营造。INGOs 在践行西方公益慈善领域所谓的“普世价值”时也可能遭遇文化摩擦(陶传进、戴影,2022),针对这一问题,初期的应对策略可能表现为单环学习,例如更换项目名称、修改沟通方式等语言和符号调整。但随着项目深入,组织往往意识到,语言上的修饰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为真正促成议题落地,它们必须重新从外部规范的“传播者”转型为本地价值的“共创者”。这种对组织身份和知识边界的重新界定,也显现出双环学习的深刻性。
第三,网络搭建。在地方社会的有效行动,离不开关系网络的支持(秦小峰,2019)。通常,INGOs 在进入地方的初期仍然会对组织总部具有较强的资源依赖与技术依赖。然而,当组织在地方长驻后,往往会发现关系不仅是物质资源通道,也是非物质资源流通的渠道。此时,组织往往会重新搭建自己的关系网络,不再依赖单一主体,而是转向多元合作。这种能力将为INGOs 进入新的环境时提供多种形式的资源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三种能力并不是平行并列发展,而是在不同时期各有侧重。进入陌生环境的初期,制度适应决定了组织能否获得合法身份;在制度关系相对稳固后,组织需要通过理念共创来构建与各主体的深层信任,并依靠网络搭建来进一步提高自身独立性与活动能力的关键环节。
此外,单环学习与双环学习之间的转化并非自然发生,往往由特定情境触发。首先,重大外部冲击会使简单的单环学习无法满足组织的生存与发展需求,从而重新审视根本性目标与假设。其次,稳定的内部反馈与反思机制能够在长期实践中暴露既有模式的局限性,使内部成员更可能利用冲突或失败经验发起对底层逻辑的质疑与调整。最后,新的政策窗口或合作机会等机遇窗口,常常为组织测试新的行动逻辑提供舞台,从而推动双环学习的落实。
综上所述,本文不仅关注本土化阶段的适应与调整,也能揭示本土经验如何在再全球化过程中被重新激活,为理解全球—地方—再全球循环提供了更具解释力的理论工具。此外,与既有组织学习文献相比,本文的分析框架在两个方面作出理论拓展。其一,将原本抽象的单环 / 双环学习框架拆解为制度协商、价值营造与网络搭建三大能力,使分析更具领域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其二,发现不同能力在本土化各阶段的重要性变化,以及从单环学习向双环学习转化的特殊情境,从而为解释能力跨境迁移提供了更精细的过程模型。
四川海惠助贫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海惠”)成立于 2008 年,是一家以“扶弱助困、振兴乡村”为使命的省级 4A 级社会组织,其发源于国际小母牛组织自 1984 年开始在中国四川的长期扶贫实践。国际小母牛组织最初聚焦通过畜种引入、技术培训和“礼物传递”机制,推动贫困农户实现自力更生,并形成以诚信负责、改善环境、自力更生等为核心的“十二条基石”价值体系。
2008 年,在国家政策环境变化和国际小母牛组织全球战略调整的背景下,陈太勇等国内核心团队在成都发起并注册成立海惠,完成了从国际援助组织向本土公益主体的转型。进入本土化阶段后,海惠将“十二条基石”转译为与中国乡村治理更契合的“八大价值观”:卓越、创新、诚信、尊重、公平、务实、分享和可持续发展,并提出“授人以渔”向“乡村共渔”的模式变迁,通过互助组建设、合作社发展与政企社民协作机制,全面提升社区组织能力和经济治理水平。经过十余年发展,海惠在全国 18 个省份建立机构网络,团队规模超过 80 人,已实施近 600 个乡村扶贫与振兴项目,直接帮扶农户 20 万余户,培训当地乡村成员超百万次,间接受益者达 500 万人左右。
2017 年,借“一带一路”倡议东风,海惠启动国际化探索,首站选择泰国清迈,尤其是金三角山区的弱势社区,并由创始团队与当地合作伙伴一道推动社区卫生、教育与基础设施项目,先后为清迈山区建设 28 座公共卫生厕所并在当地社区开设助学计划。此外,海惠还建立了海惠国际公益园,以此为平台连接中国与国际 NGO 间交流与实地实践。2018 年 10 月,该公益园正式落地,定位为中外公益组织合作基地,对接国内高校志愿者与国际化青年实习。这一过程彰显了中国 NGO“从引进到自主,再从本土走向全球”的路径选择,同时凸显了海惠在文化适应、政策协商和本地合作方面的行动力,也对“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外公益协作产生积极示范作用。
在理解 INGOs 本土化与再全球化的过程时,获取持续、细致的一手资料往往是一大挑战。基于这一考虑,本研究采用了兼具内部视角与外部视角的研究设计。一方面,研究团队成员即包括海惠的创始人和长期核心管理者陈太勇老师,陈老师深度参与了组织从本土化到再全球化的全过程,能够在日常运营和关键转折时刻直接接触并记录第一手信息,包括制度变迁下的策略调整、项目落地实施细节以及与不同利益相关方的互动情境。为了补充和验证上述内部信息,研究还系统检索并查阅了有关海惠本土化及再全球化阶段的新闻报道和公开项目介绍等外部资料,这些资料帮助在更宏观的背景下定位海惠的实践轨迹,并为交叉比对提供了参照依据。
此外,其他研究者所具有的外部视角也能够对内部资料进行更客观中立的反思。除了内部资料之外,其他研究者还对陈太勇老师进行了两轮面对面的深度访谈,每轮访谈时长约为 1.5 小时。第一轮访谈旨在全面梳理海惠的发展历程、组织结构和运作模式,帮助研究团队建立对组织的整体认识;第二轮访谈则聚焦于本文的核心研究问题,即组织学习和能力生成的动态过程,并对涉及关键事件的情境背景、决策动因和反思性评价进行了细致追问,以便尽可能还原。
在资料分析方面,研究团队采用主题编码归纳法,将两轮深度访谈的逐字稿以及陈老师提供的组织资料,通过开放式编码识别出与组织学习相关的核心主题,并在此基础上归纳出制度协商、价值营造与网络搭建三大能力生成机制。在主题识别过程中,研究特别关注具有转折性意义的关键事件,如制度冲击、战略调整、跨国合作启动等,提炼其在推动单环学习向双环学习转化中的作用机制。分析过程中,研究对不同来源的资料进行了多轮交叉比对,将内部叙述与外部报道、第三方文件进行对照,识别一致性与差异,以此增强结论的稳健性和解释力。
需要指出的是,本研究在访谈样本的广度方面存在一定局限,资料收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陈老师的回忆与叙述,可能存在偏差。为降低这一风险,研究团队在两轮访谈中反复追问核心事件,检验其在不同语境下的叙述一致性,同时通过多渠道外部资料进行事实印证。总体而言,尽管方法上存在样本范围有限,但依托内部嵌入获取的深度信息以及系统化的主题分析,本研究试图在保证叙事厚度的同时,也增强研究结论的可信度与解释力。
国际小母牛组织(Heifer International)进入中国的历程,是 INGOs 在全球南方应对制度约束并积累制度协商能力的典型案例。1984 年,国际小母牛组织通过与四川省畜牧局合作,首次进入中国农村。进入以后,该组织尝试以“牲畜捐赠 + 技术培训”的方式推动贫困农户实现自力更生。虽然该组织开展的项目迅速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认可,但由于当时中国尚未建立境外NGO 注册机制,外资审批体系也还未完善,组织在法律上始终缺乏稳定的身份保障。
进入初期的组织应对大多体现为单环学习,在既定的外来 NGO 身份框架下,尝试用现有制度资源开展项目,而不改变“以外来身份适应地方制度”的基本假设。例如,海惠首先采取了一系列迂回策略争取生存空间。他们在 1992 年以外商独资身份注册了南京海福畜禽有限公司;在 1997 年又尝试以外资公司驻华办事处的身份在四川省工商局登记;除此之外,组织还多次以“挂靠”地方政府的方式开展项目。这些策略虽然确保了资金流转与项目进行,但组织始终游移在政策边界的模糊地带。
2005 年 10 月起,新的管理要求明确,国际民间组织在华活动必须向民政部登记,并落实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这一政策变化使得此前的工商注册与挂靠模式全面失效。同时,长期处于政策边缘的经验促使团队产生内部反思:外来身份不仅难以长期取信,还可能在政策变化中瞬间失去行动空间。2008 年汶川地震救灾过程中,组织在救援与重建中的高效表现赢得了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的积极评价,打开了与制度主体深度对话的渠道。在这一背 景下,团队果断提出“剥离策略”,由本土成员独立注册“四川海惠助贫服务中心”,从而完成了双环学习的跃迁——主动重构自身与制度环境的关系,从“应付制度约束”转向“塑造本土合法身份”。
转型过程并非一蹴而就。一方面,海惠始终积极寻找制度窗口。2008 年汶川地震发生后,组织迅速调动资源投入灾后救援与重建,展现了高效的资源整合与协调能力。这一实践让地方政府认识到海惠作为“本土行动者”的潜力,因此民政厅官员主动建议海惠以本土 NGO 身份完成注册,继续在地方治理网络中发挥作用。海惠也由此获得了组织合法化的契机。另一方面,海惠团队也在本土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关系资本”。陈太勇早先任职于畜牧局,省畜牧局老局长也是组织获取本土身份的关键支持者之一。他不仅在组织早期进入中国时提供物质资源与制度支持,也在组织的注册转型过程中提供了关键的政治背书。这种基于人际互信的非正式资源虽然难以量化,却也是组织突破制度壁垒的重要支点(陈太勇,2011)。
整体来看,海惠的制度协调过程体现了从“应付问题”到“解决问题”的转变。在初始单环学习阶段,组织采用多重策略淡化外来身份的负面制约,进入反思的双环阶段后,团队开始重新理解自身与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再将政府视为潜在约束,而是作为可以对话与合作的行动者。这一认知与策略的调整,使海惠得以在制度边缘实现合法性重塑,并在此基础上最大化自身利益与行动空间。也正是这一本土化学习过程,使组织逐步发展出对制度结构的敏锐感知,为其进入海外环境提供了重要的可迁移资源。
国际小母牛组织进入中国后,最初在社区推广其核心理念“十二条基石”,开展“基于价值的社区综合发展模式”。这十二条原则包括:①礼物传递;②诚信负责;③分享与关心;④自力更生、可持续发展;⑤改进畜牧管理;⑥营养与收入;⑦真诚需要、公平扶持;⑧性别平等、关注家庭;⑨改善环境;⑩充分参与;K培训与教育;L精神风貌。国际小母牛组织试图通过这些价值导向,在社区内部培育互助文化,使农户在接受援助时也逐步建立起自助与助人的意识,从而实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这一“以价值为核心”的发展模式在中国农村的运行并未一帆风顺。其一,它与地方政府主导的扶贫逻辑存在一定差异。国际小母牛组织强调价值的内化过程,重视激发社区成员的内生动力与长期责任感。相比之下,在政策考核的压力下,地方干部更需要实际可见的项目绩效,因而对道德动员类干预缺乏足够耐心。其二,它期待搭建跨家族乃至跨社区的互助网络,但在文化惯性之下,宗族关系与熟人关系仍在村庄占据主导地位。换言之,这种以血缘与地缘为基础的乡土文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外来价值的接纳,使得“礼物传递”等互惠机制在部分社区难以落地。
这种张力在“礼物传递”理念的实践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根据该原则,受助农户需要将获得的牲畜后代或等值资源传递给其他家庭。然而,其他进入汶川地震灾区的社会组织普遍采取“一次性捐赠”的方式。因此,当海惠要求受助者在接受援助后传递资源,不仅超出了受助者对公益行为的常规理解,也引发了受助者对海惠捐赠动机与组织理念的质疑。此外,政府在扶贫中也会强调“资产不能流失”的政策目标,要求所有捐赠物资归户登记、固定管理,这也与国际小母牛组织项目中的“礼物传递”相冲突。
面对文化摩擦,海惠团队在初期采取了多项策略性调整,但仍然主要体现为单环学习——在既有理念框架内,试图通过执行手法来提升接受度,并未改变“西方价值可直接移植”的基本假设。例如,他们有意识地将“十二条基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对接,突出诚信、责任、分享等原则与“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高度契合。在项目手册与培训材料中,也加入“扶贫先扶志”“授人以渔”等中国化表述,使理念获得地方的语境认同。其次,团队也尝试将抽象的价值理念转化为贴近日常的表达,例如“今天我帮助你,明天你帮助别人”“左邻右舍互相扶持”等,并借助乡规民约、红白喜事会等既有的乡村社会结构,将十二条基石嵌入村庄的日常生活中。再次,他们通过组织村民讨论会,将理念传递过程变为集体对话与经验交换。讨论议题往往聚焦于“村里有哪些互助事例”“互助带来了哪些变化”,并邀请已经完成“礼物传递”的农户现身说法,以故事化叙事激发情感共鸣,削弱村民对外来理念的陌生感与抗拒心理。
然而,单环学习的局限也逐渐显现。首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带来了海惠的外部危机,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在产业升级、生态保护与社会治理等领域都提出更复杂的要求,聚焦于价值带动社区发展的模式越来越难以满足本土需要。其次,长期实践中的内部反思发现,“礼物传递”等机制在部分社区难以长期维持,外来价值常在援助退出后失去牵引力。与此同时,地方推动合作社与集体经济发展的实践,为价值与制度深度融合提供了机遇窗口。这些因素共同促使团队跳出既有框架,进入双环学习阶段——重新定义价值的主体、流向与实现路径。
在此背景下,海惠进入双环学习阶段,对价值理念进行根本转型,提出了“乡村共渔”模式。相较于“十二条基石”,“乡村共渔”呈现出三方面的核心区别:首先是价值主体的转变,“十二条基石”强调个体的道德自律与责任感,希望通过受助者的转变实现社区发展;而“乡村共渔”则以社区整体为价值承载,强调集体的协作和制度建设,重视公共利益与社区认同。其次是价值流向的转变,“十二条基石”侧重于做好外来价值在社区内的单线传递,传递效率较低;“乡村共渔”则强调价值的共创与共享,关注在多元主体之间形成可持续的协作关系,从而共创社区价值。最后是价值实现路径的转变:“十二条基石”依赖受助者的自我激励和互助组的松散合作,“乡村共渔”则通过合作社、规章制度和社区议事机制将价值观制度化,使其成为社区治理的内生动力(路征等,2020)。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便是“乡村共渔”的一个典型案例。2018年,海惠凭借团队多年的乡村发展经验,先后筹集资金 240 万元在乡城县白依乡开展脱贫致富项目。项目从2018年4月正式启动,目标是在5年时间内,以养殖业发展为切入点,通过社区综合发展,使项目社区 400 户家庭增加收入,提升能力。仅在项目初期,200 户初始项目户便通过养殖藏香猪,将人均收入从 2018 年的 6214 元提高到 2021 年的 9892 元。随后,村民产生了扩大牦牛养殖产业的意愿,项目组便联合白依乡党委、政府深入农户家庭进行调研和论证,最终每户农户愿意自筹 5000 元入股到合作社。项目团队全程参与到合作社筹建的宣传、动员、入股等环节中,并在农户每股资金中配股2500 元。最终,该乡以合作社为单位集中养殖高山牦牛 648 头,采取以群众代养的模式养殖奶牛 603 头,采取以群众代管的模式流转耕地 1000 亩,初步开启了种养结合的循环经济模式。
由此可见,海惠通过“乡村共渔”模式推动了价值观的本土化与制度化,将原本带有西方色彩的“十二条基石”转化为契合中国乡村社会逻辑的项目模式。这种转化并未停留在使用中国话语对西方价值进行转译,而是结合社区本土情境开展价值共创,因而具有更高的可行性。此外,海惠在双环学习过程中还形成了价值制度化能力,即将抽象的价值理念转化为具体且实际的制度,使价值能够从道德倡导落地为行动规范。这种价值层面的深度反思,也为海惠进行异文化环境积累了重要组织资源。
在海惠成立后的早期阶段,组织的关系建设主要表现为维护与组织总部及关键捐赠者的关系,确保得到资金、技术和政策的支持。一方面,国际小母牛组织总部的支持是海惠实现组织生存的重要支撑。来自总部的项目资金几乎覆盖了牲畜引进、技术培训、价值内化等多项支出,而且组织总部还时常派遣专家团队进行项目评估及社区动员的相关指导。另一方面,海惠在转型阶段还依赖与关键个人的良好关系来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例如,在组织转型的关键时期,一位理事捐赠的 600 万元被重点用于团队管理和能力建设,帮助海惠度过最为紧张的资金短缺的危机。
在这一阶段,关系建设主要体现为单环学习——在不改变关系结构的前提下,通过精心维护与总部和关键个人捐赠者的关系,确保资金与政策支持。这种模式在资金紧张时能够提供短期保障,但其高度依赖性意味着一旦核心资源方撤出,组织便会面临严重风险。组织在长期内部反思中也意识到了单点关系模式的脆弱性和封闭性,加之与达能集团的合作成了典型的机遇窗口——这一项目不仅涉及企业与社区的协作,还需要地方政府的政策协调,为多方诉求的整合提供了现实舞台,这促使海惠进入双环学习阶段。
进入双环学习阶段后,海惠不再将关系建设视为单向的资源获取,而是转向设计可持续、多元化的协作结构,由此提出了以“三个求”为核心的网络搭建方式:回应社区需求、满足企业诉求、契合政府要求。这一模式将组织定位为多方利益的协调者,通过制度化安排整合社区、企业和政府三方资源,构建稳定且可自我更新的合作网络。
这一思路较好地体现在海惠与达能集团的合作中。2012 年,海惠接到达能集团公司的邀请商谈公益项目合作。达能提出,可帮助海惠从达能生态基金会争取专项公益资金,希望海惠帮助与他们合作的奶牛场解决奶牛饲养规模、环境改善和产品质量提升等,从而建设好奶源基地。海惠认为,作为扶贫公益机构,首要的任务是扶贫,可以把奶源基地建设与帮助贫困农户脱贫结合起来。随后,海惠通过已经在与扶贫项目合作的河北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牧局了解到当地的扶贫需求,并找到了在当地有一定饲养规模和专业生产水平的天添乳业公司进行合作,从而确定了项目方案。
首先,法国达能生态基金会为项目捐资 817 万元,鼓励社区成立了两个合作社,以合作社名义将购置的奶牛统一托管至天添乳业集团,按照每年18% 的托管收益为农户分红。除了奶牛托管收益以外,农户种植的青贮可以销售给奶企,新的直线肉牛养殖也给农民创造了增收渠道,由此,海惠帮助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镇的 1000 户家庭拓展了增收渠道。项目取得积极成效,也推动政府在项目社区投入资金达 3610 万元,用于为社区修水泥路、砂石路,支持农户修建圈舍,建设巷道、文化广场、路灯、自来水等基础配套设施,改善农户生产生活条件。这一合作展示了海惠如何平衡多方利益,通过制度设计形成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网络。
与单环学习阶段相比,双环学习使海惠在关系网络搭建中有了质的飞跃。单环阶段的组织可能会过度依赖组织总部或关键个人,但双环阶段的组织便能够在项目设计中整合社区、企业和政府的共同利益,不仅提升了组织的抗风险能力,也使海惠能够在政策、市场与社区需求之间动态调整。
海惠在进入泰国初期便面临了一系列制度挑战。这是由于泰国当地政府对外来组织持极为审慎的态度,想要在当地获得组织的合法身份十分困难。与此同时,相关规则的执行却又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地方官员的判断,使得非正式的协商机制在现实运作中能够发挥关键作用。在这种制度结构中,组织的生存与行动空间往往取决于它能否调动社会和政治关系资源,能否察觉并利用制度的缝隙(Ungsuchaval, 2022)。海惠在中国的本土化过程中,便培养出了这种制度感知力与制度协商能力,并对其“出海”泰国的过程产生了关键作用。
在进入泰国清迈的边境地区的初期,海惠便收到了来自泰北第七步兵师提出的项目建议。军方根据自己对当地社区的了解,想要海惠能够支援当地改善公共设施建设。面对这一请求,许多西方 NGO 都因坚持组织的身份独立性与项目自主性而选择拒绝,但海惠却展现出了截然不同的判断。凭借其在中国与政府合作的长期经验,以及其在国际小母牛组织时期的泰国项目经验,海惠迅速识别出了与军政系统合作的可行性,并据此设计出了生态厕所建设的项目方案。
项目的顺利实施也验证了这一判断的正确性。在项目开始后,不同主体都调动了积极性参与其中,海惠承担了资源筹集与整体协调的任务,确保各方资源能够高效衔接;军方利用其交通与后勤优势,将建材和设备运送至项目建设地点;当地村民也并非坐享其成,而是以劳力投入的方式积极参与施工。这种多方协作使项目最终在地理条件复杂、交通不便的边境地区顺利落地。
项目完工以后,新建的生态厕所不仅帮助村庄改善了卫生条件,减少了水源污染风险,也在社区居民的集体劳动中对社区精神风貌发挥了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因此,这一来自中国的援助项目得到了泰北军区司令员(后任泰国陆军副总参谋长)的高度评价,并被地方媒体广泛报道。这不仅提升了海惠在泰国的公众知名度,也为其赢得了一种 “关系性合法性”——合法性并非源于单纯的制度授权,而是深深植根于彼此之间的信任积累与实际的项目成效。
通过这一案例可知,不同于一些西方 NGO 在涉及军方或政府等主体时会过度敏感,海惠借助其更熟练的政府合作能力,更能适应全球南方的地方政治情况。这也意味着,海惠基于中泰共通的政治经验,摸索出了一种可迁移的制度感知与制度协商能力,使其在面对陌生的制度体系时,能够迅速厘清潜在的权力关系与行动边界,从而在规避制度风险的同时实现与不同制度主体的有效协作。
从组织学习的角度看,海惠的出海成功不仅依赖单环学习中习得的行动策略,更依赖于其对地方政治环境与自身角色的反思。这种由本土生成、可迁移至其他南方国家的制度适应能力,也提示我们重新理解“再全球化”的可能路径:全球南方之间的制度亲和,正在使得社会组织的南南流动成为社会组织全球流动的一个重要通道。
海惠在进入中国乡村后,应对的是西方价值观念与中国乡村文化之间的较大差距,因此仅仅依靠对“西方价值”进行话语转译和符号转译,而不对价值观本身进行调整,很难促进组织理念在本土落地。这种本土化过程中的反思,使海惠从单纯关注理念是否被接受,转向追求价值的再生与共创。换句话说,他们不再将海外传播看作是理念“走出去”的终点,而是视其为价值不断生长、不断被重新定义的契机。正因如此,海惠在再全球化的过程中,并不是简单地将理念输出到另一片土地,而是以“价值共创者”的自我定位进入当地社会,建立起适应多元文化背景的协作机制。
这一逻辑不仅构成了其出海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体现了海惠对于全球南方文化多样性的尊重与接纳。进入泰国清迈开展项目时,海惠并没有直接复 制“十二条基石”或“乡村共渔”等理念。团队首先提出的问题是: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如何识别价值的共通性,由此建立一个所有人都能认同的共享目标。泰北山区多为拉祜、佤、傣等民族交融之地,虽然民族众多,但都面临着相似的生态恶化与社会边缘困境。面对这样的现实,海惠并未一味强调自身理念的优越性,而是选择围绕“清洁卫生”“儿童教育”“社区共建”等切实议题,与村民、军方以及地方公益组织一起商讨项目的目标和实施方式。
具体来看,在生态厕所的建设项目中,团队摒弃了传统“礼物传递”式的援助叙事,而是在提供项目建造的基本资源之后,鼓励当地居民将自己的力量也调动起来,共同完成项目建设,从而将未来的礼物传递转换为当下的共同协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们引导村民将集体劳动理解为一种“投资”,不仅是对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更是对未来生活质量的投资。由此,项目的价值追求与村民们的内生需求得以巧妙融合,而不是作为外部观念被强行引入。
除卫生基础设施外,2018 年至 2020 年间,海惠还在泰北山区实施了青少年教育扶助项目,团队与无国界友谊基金会合作,资助拉祜族、哈尼族、傈僳族、卡伦族等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学校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并没有直接套用中国的话语,比如“学习是改变命运的道路”,而是识别出当地社区最关心的生计议题,与社区居民共同探讨教育与未来生计之间的现实关联,从而将海惠想要促进的当地青少年教育,与家庭未来的稳定收入、整个社区的未来发展建立关联。这种以协商为核心的价值传递方式,使项目在组织、村民与资助者之间建立了真正的共识——不是单向的价值输出,而是一种基于现实需求与共同愿景的合作。
这一“弱规范、强协商”的价值转译策略,体现了从“价值输出者”向“文化协调者”的角色转变。海惠在全球南方语境中更关注价值的在地性与生成性,强调与地方文化逻辑的对话、共识与共同建构。这种价值策略的调整,也使其规避了西方 NGO 常见的文化冲突与文化排斥问题,在多个项目中都得以建立稳定的信任与合作。
因此,海惠在价值营造方面的优势在于,其不充当某一先在价值规范的“二次传播者”,而是建立起一种以协商与共创为核心的互动,让不同背景的合作伙伴能够在共创过程中形成真实的认同感。这种对组织价值的深刻反思,正是源自其在中国长期实践中积累的组织经验。可见,本土化也有潜能为“再全球化”过程提供助力。
海惠在本土化阶段积累的网络搭建能力,也是后期支撑其跨国行动的重要基础。与一些进入地方的 INGOs 重点依靠组织总部获取资源不同,早在中国的乡村实践中,海惠就逐步形成了一套搭建网络来自筹资源的方案。正如其在“乡村共渔”模式中将自己定位为一个整合资源的平台,这种网络搭建能力,让海惠得以降低对单一主体的资源依赖,也为其后续在国际项目中迅速整合多元资源开展项目,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2018 年,海惠在清迈设立“海惠国际公益园”,尝试构建国际性常态平台。其一,海惠通过构建“公益园”这一物理与制度性的基础设施,重新定义了其在国际场域中的行动角色:不再是单一项目的执行者,更是一个整合资源的链接型、平台型组织。海惠国际公益园落地清迈,不仅为自身项目提供了活动空间,还能服务于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的集体需求。在园区设立以后,其不仅承载了海惠自身的社区发展、青少年教育、公共卫生等项目,还吸引了无障碍艺途(WABC)、香港理工大学、北京同心圆基金会等组织入驻,形成一个多元行动者共存的协作共同体。其二,这一跨国网络平台的建立,也为“反向学习”创造了条件。清迈论坛、语言培训、联合办学等合作项目不仅赋能了当地居民,也让中国社会组织能够在跨国项目中直接积累经验,并增强其在全球治理实践中的参与感与主体意识。这样一来,资源与理念不仅是单向的输出,更在不同社会之间实现了双向流动与 共创。
这种从“项目实施者”到“平台运营者”的角色转变,正是组织在双环学习基础上完成的能力跃迁。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伙伴关系维护”,海惠的网络搭建能力体现出两个特征:一是平台化,即从组织自身转向服务更广泛的行动者,穿梭于不同行动者之间,形成基于信任与资源的流动通道;二是反哺性,海外平台反过来成为本土社会组织对外行动的孵化器和展示窗口,丰富了中国 NGO 参与全球治理的可能路径。
从组织学习的视角来看,海惠在网络搭建上的转型同样体现出典型的双环学习路径,从最初仅满足于调动已有关系资源维持项目,转变到对组织本身的反思与再设计,构建起可脱离某一项目而持续发挥作用的关系网络。这种能力的生成,也意味着组织从关系的使用者转变为了关系的生产者,具备了在不同制度与文化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综上所述,海惠在中国本土积累的网络搭建能力,使其摆脱了对西方制度范式与资源通道的依赖,为中国 NGO 构建自主国际行动网络提供了实践经验,也为全球南方之间的非国家合作打开了新的可能路径。
本文以四川海惠助贫服务中心的本土化与国际化为案例,探讨国际非政府组织能否通过本土实践生成可迁移的组织能力,进而实现“再全球化”。围绕这一问题,文章将“组织学习”作为分析视角,通过对制度协商、价值营造与网络搭建三方面能力的剖析,揭示了本土化不仅是对全球规范的适应过程,更是组织能力与跨境行动的生成场域。
研究发现,海惠在中国本土化过程中积累了三项有助于再全球化的关键能力:第一,组织能够通过识别制度缝隙与政治机会,形成应对异质制度环境的判断力与调适力;第二,组织在反思中转变了自己的价值态度,从单向的价值传播转向参与式的价值协商,发展出了将抽象理念制度化、在地化的实践能力;第三,组织在关系维护方面从单点关系依赖转向多元协作平台建设,习得了构建资源整合网络的能力。这三重机制共同构成了海惠跨境行动的能力基础,使其在面对泰国这样一个不同制度与文化的全新场域时,能够实现相对平稳的再嵌入与跨国协作。
这一发现也对当前有关 INGOs 本土化与全球流动的讨论做出了一些回应:本文不再将“本土化”视为全球流动的终点,而是强调这一过程中的组织能动性与能力生成性。现有研究多聚焦于 INGOs 如何适应地方制度与文化环境,忽视了组织在长期嵌入过程中可能实现的能力积累。但是海惠的实践表明,本土化过程中的组织调整并非仅为“适应”,而可能形成新的制度理解、价值协商与网络搭建能力。此外,本文也为中国 NGO 走出去的路径探索提供了实证支撑。相较于依赖国家政策背书的对外援助模式,海惠以本土积累、自主转型为基础的再全球化实践,展现出另一种更具可持续性与协作弹性的南方 NGO 出海路径。
需要指出的是,海惠的发展背景具有一定特殊性,这可能对研究结论的推广构成一定限制。具体来说,海惠脱胎于国际小母牛组织,且在本土化转型过程中始终与组织母体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这种稳定的关系支持与来自总部的信任背书,也为其本土化与再全球化实践提供了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与资源保障。因此,在推广本文结论时,应充分考虑此类组织在组织资源与国际经验等方面的特殊性。
然而,本文所呈现的组织学习过程仍然提供了若干具有普遍意义的启发。对于正处于本土化或再全球化阶段的 INGOs 而言,许多组织在进入新环境初期,往往侧重于对外部制度与文化的适应,然而,若组织始终停留于表层适应,其行动能力将受限于特定制度或资源条件,难以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组织如能借助外部冲击等关键事件,或形成制度化的组织反思机制,激发对目标设定、行动假设与角色定位的系统性思考,便有可能转向双环学习路径,完成从“适应他者”到“重构自我”的转化。因此,组织在本土化过程中应主动构建内部反思机制,识别和沉淀实践中形成的各项组织能力,而非仅关注项目成效与资源获取。
在此基础上,本文也尝试向相关政府部门与国际组织母体提出一些政策建议,以支持 INGOs 组织实现从学习到发展的转化。
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建议将“能力生成”也纳入对社会组织的支持中。一方面,可设置相对灵活的政策环境,为社会组织在复杂制度环境中探索学习路径提供合法性空间与容错机制;另一方面,建议设立能力孵化类支持项目,鼓励社会组织从操作型执行者成长为主动协商者。同时,可考虑推动建设跨境行动中社会组织联动机制,构建本地—区域—国际的多层级协作通道。
面向 INGOs 的母体机构,尤其是国际总部或资源主导方,应反思既有的“上下结构式”合作模式,在合作中给予地方团队更大的议程设定权与制度创新空间,在实际的项目相关要素之外也关注组织在本土实践中的经验积累与能力成长,并推动这些本地经验的显性化与系统化,使其有机会进入全球合作与知识循环的主流通道。同时,鼓励组织间的横向学习与反向赋能机制,推动能力在区域内部实现自我复制与协同扩展。
综上所述,虽然海惠作为个案具有一定的背景特殊性,但其展现出的本土化学习逻辑、能力跃迁路径与制度参与机制,为理解全球南方社会组织的成长方向与再全球化潜能提供了新的观察视角与行动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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